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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
阅读次数:1413   添加时间:2008/10/31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资[2003]10号

南京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不断深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已成为学校事业发展,提升教学、科研质量与水平的必要条件,是建设高水平实验室的重要指标,是出高水平技术成果的主要手段。为了加强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对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根据教高[2000]9号文件《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
单价人民币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单价在40万元以上(含成套设备),或单价不足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均属于教育部管理的大型、贵重、稀缺仪器设备。
我校将单价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暂定为“校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二、大型、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本着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购置前应履行下列程序:
1 编制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如下内容:
⑴、仪器设备配置的必要性及校内工作量预测分析;
⑵、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适用学科的范围,所购仪器设备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⑶、仪器设备、附件、配件、软件等运行维护维修经费的落实情况;
⑷、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⑹、校内外共用方案;
⑺、效益预测(教学、科研、论文)及风险预测。
2 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⑴、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⑵、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讨论,并提出审核意见;
⑶、相关和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 购置与管理
1、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工作。并会同使用单位对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等逐项落实管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进口设备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购置,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特殊使用的设备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
3、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4、使用管理单位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加强管理,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
5、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人员是保障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关键,各部门要对技术人员加强管理和重视,要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6、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和要求,学校每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效益评价,使用管理单位要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书,每年底交学校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统计上报备查。学校对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等较好的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对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本文共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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