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大城建中心[2007]3号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
2、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3、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1、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及毕业论文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指导的实验开放模式。
2、科研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评定依据。
3、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评定依据。
4、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室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5、实验室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但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经报批后可列入开放实验范围。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中心应充分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2、中心设立的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主要为了扶持开放实验的运转,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
3、开放实验专项基金的申请:凡中心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开放实验基金;中心依据《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所批准的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按照实际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成果进行核定审批。
4、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由中心填写《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审定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实施。
5、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中心将本期内实验室开放及项目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并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对各实验室本期内实验室开放及项目情况及学生的成绩进行核定考核。
四、鼓励与奖励办法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纳入学生评奖和评比考核内容。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由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的专家组认定后,可作为优先推荐保送研究生和评奖评优的条件之一。
2、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及效果,对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
3、鼓励开放实验所产生创新性成果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国家级奖项的实验开放项目,指导教师按照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中心相关规定可列入其业绩津贴考核内容。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实验中心
2007年09月
附录一、实验室开放及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录二、实验报告格式
附录三、开放性实验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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